私拆高速公路護欄網開出入口,案件二審開庭結果
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車輛速度都較快,遇到輕微碰撞,都可能會造成車毀人亡的事故。為了防止人、畜、車輛從非設定出入口進入高速公路,避免車輛在高速行駛中與其發生碰撞而造成嚴重的交通事故以及防止失控車輛沖出路外,高速公路均實行全封閉建設,即在高速公路兩邊,設置兩道高速公路護欄網。但在一些不法分子的眼中,這道安全設施卻成了他們的”攔路虎”。
上訴人陳新羽等6人為方便車輛任意從土路直接通過私開的道口進入高速公路,從事非法活動提供便利條件,私自拆卸高速公路護欄,開設出入口。他們的行為已經嚴重危害到了道路交通安全,給行駛在路上的司乘人員埋下了安全隱患。 2016年4月6日至7日,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三起私拆高速公路護欄設出入口、破壞交通設施案。此前,該三起案件經東興市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并作出判決,陳新羽等6人因犯破壞交通設施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至7年不等。6名被告不服該判決,認為一審法院量刑過重,向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在二審開庭過程中,公訴機關認為,陳新羽與兩名男子(均另案處理)在欽東高速60KM+500M處破壞高速公路護欄,后被民警抓獲;梁永幫、梁永全與同案人梁永權、”阿二”(均另案處理)四人來到欽東高速61KM+300M處,梁永幫、梁永全兩人除填補走私便道外,還幫搬煤氣罐、氧割機等工具到高速路旁給同案人切割高速公路護欄,并在事后兩人幫搬工具逃離現場;吳發強在”養哥”(另案處理)的指使下,伙同梁家強、陳鉦金等人駕駛小車來到欽東高速往東興方向61KM+500M處,吳發強、梁家強兩人用事先準備好的錘子、扳手、鑿子等作案工具拆下高速公路護欄后,陳鉦金駕駛小車搭乘吳發強、梁家強逃離現場。公訴機關稱,6名上訴人無視國法,故意破壞高速公路護欄,足以使汽車傾覆,毀壞等危險。 對于公訴機關所提出的觀點,上訴人陳新羽等6人辯稱,自己的行為主觀惡性小,社會危害性不大,其行為只是為車輛運貨提供便利條件,而不是為了達到促使公路上過往車輛發生安全事故的目的。上訴人在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態度較好,依法可從輕或減輕處罰。 此外,梁永全、梁永幫的辯護人表示,其當事人只是為了獲得數百元的報酬補貼家用,而協助他人拆除高速公路護欄的行為,不存在主觀上的故意。因此,一審判決量刑過重,希望二審法院依法改判減輕上訴人的刑罰。 據悉,該三起案件經過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和被告人*后陳述,沒有當庭宣判。法官合議后,另行宣判。
安平星宇網欄廠生產的高速公路護欄網也稱為:公路護欄,圈地護欄網,交通護欄,高速公路護欄板,高速路護欄,公路隔離柵,公路網欄,其實只是名稱的變化其本質還是護欄網,產品沒有什么區別。高速公路護欄網是護欄網系列產品中*常見的一種,它是采用國產*低碳鋼絲、鋁鎂合金絲編織焊接而成,具有組裝靈活、結實*用的特點。既可以制作成*性護欄網墻使用,也可以用做臨時隔離網,在使用中只需采用不同的立柱固定方式便可實現。公路護欄在國內許多高速公路上大量使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歡迎來電來廠咨詢【林霞】15075898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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